中药材种业需要全方位培育和规范
中药材种业需要全方位培育和规范 一直以来,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销售和经营中存在诸多问题。“在品种培育方面有部分多基原药材种质混杂,野生种与栽培品种交叉混用,自繁自用为主,新品种选育和扩繁推广不力等;在产销过程中有药材生产为主,种子生产为辅,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生产、销售活动不透明等;在经营管理方面有种子经营依附于药材经营,种子经营无证照,掺杂、售假仍然严重,缺乏标准规范和执法管理严重缺失等。”这是不久前举办的凯里市苗侗医药发展座谈会上,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中药公司技术总监、《中国现代中药》主编赵润怀报告中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现状的分析。 赵理事长以甘草为例,进行说明:如甘草年种植10-12万亩,需要种子-吨。目前种子来源及存在问题:1.野生采种,缺乏保障;2.异地调供,病虫传播;3.价格不稳,暴涨暴跌;4.掺杂使假,坑害农民;5.制约产业,品质不保。 野生采种困难、量少、不稳定 种子大小不一 甘草、光果、胀果3个物种。剌果甘草作为非药用种混入 1中药种子经营者主要由中药材经营者“兼职”。赵理事长在接受《中国医药报》记者采访时讲到,药材经营者在采购药材过程中,了解到当地药农对种子种苗品种的需求,通过在本地或外地产区收购、调运等方式来提供服务。有的药材商经营几十种种子,储存包装较为粗放。而药材经营者在兼营种子过程中,既没有相应的种子质量检测条件,又没有包装和内容清晰的标签,很少能有人按照种子的品质评级制定合理的价格,无法保证种子质量。 2经销商单纯凭经验操作,提供售后专业技术服务。“中药材种子的经营对经营者的专业性要求很高,他们一定要了解药材的种植过程和种子特性,要具有检测能力,必要时还要做一些发芽试验,以检测播种后的成活率。”赵理事长介绍,“药材种子特性不一,有的可以储存很久,有的却只能在当年播种。如果跨年或储存不当而失活,种子播种下去,基本是颗粒无收。但目前的种子经营者往往只靠在经营药材过程中摸索,这些‘经验户’难以提供实用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服务。没有种植经验的种植户购买后,就很容易蒙受种植损失。” 3非专业的种子经营商很大程度上扰乱药材的供应和品质保证。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规范引导,药材种子在不同地区的流动混乱,有的品种被引入不适宜播种的地方,造成浪费。“我们曾经发现一些经营商在东北卖赤芍、桔梗种子,种植户辛苦耕种,最后却颗粒无收。”赵润怀痛心的说。 4“随着中医药产业的发展,种子种苗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对品种的需要也在不断提升,迫切需要优质的种子。科研难度高,投入很大,市场很小,这就是种子种苗面临的问题。赵润怀指出,“目前育种的投入和产出严重倒挂,说是有80多个品种实现了人工选育,但真正推向市场的寥寥无几,更没有几家企业是专业做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推广的。”赵润怀介绍,“选育并获得优良品种的前提是人们对中药材的生物生态学特性、种质资源的收集、评价和筛选研究有足够的积累。目前多种种植中药材中,尚且有1/3左右主要依赖野生资源,人工种植还是试验性质的,其种子繁育技术处在摸索阶段。而另外2/3的种植药材还没有开展种子系统评价研究,更不用说新品种的选育。” ★年5月,种子种苗专委会成立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黄璐琦就曾谈到,种子种苗市场散、乱、小的现状令人叹息:河北安国的中药材种子销售集中在"种子一条街"上,并随采收季节,分别有集市和地摊儿交易;安徽亳州的种子交易分散在药材市场周边的城镇,以集市交易模式为主,药材市场种子专营店铺较少,同样存在季节性;广西玉林整个中药材市场只有5家销售中药材种子的店铺,还有少量种子店铺分布在周边城镇等等。 “老乡们很需要纯正、优良、价格合理的中药材种子,他们宁愿多花些钱,也想到正规的种子公司去买,但问题是他们很难买到好种子。”河北省安国市科技局药材栽培高级农艺师叩根来的感叹背后,是中药材种子种苗“野蛮”发展的现实。“我国没有一家种子种苗示范企业,相关标准缺乏,在经营上属于‘三不管’地带,又少有人做质量管理,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生产和流通亟待规范。” ★好消息来了!!!赵理事长在苗侗医药发展座谈会上《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报告》中给大家带来了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已经基本通过农业部和国家中医药局审查,将于年内公布实施,这将是我国首部针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的管理办法。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通则和一批中药材种子苗标准,也已经在中华中医药学会申请立项,征求意见修订后也将公布实施。《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的起草和种子种苗标准的制订是中药材种子种苗专委会年的重点工作。由专家委员会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全面启动,认真推进。 年5月29日,在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安排下,由专家委员会主任黄璐琦院士牵头,组成《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召开了第一次工作布置会,采取分工合作的方完成了《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初稿的起草。年第一次起草小组会成员合影 年2月,分别召开专题研讨会,听取农业部、国家中医药局有关领导意见,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年领导专家研讨会 年3月21-22日,种子种苗专委会陪同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张冬晓副处长、《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起草专家组主要成员,赴安国市调研座谈种子种苗生产流通情况,以安国从事中药材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为主体,60余人参加座谈,为《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年赴安国开展专题调研座谈 随着《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作为《种子法》的实施细则的发布施行,通过广泛宣传和普法,将使中药材种子生产经营有法可依,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保护种子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制售假种子行为。 要有效改善中药材种子种苗发展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多方配合发力,尤其是需要国家持续性的政策鼓励,在全国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来进行研究,并由科研机构发挥“主脑”作用。 在培育发展药材种业部分,赵润怀理事长提出十项措施:制订管理办法,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管理;正本清源,确保栽培物种符合药典规定;栽培品种提纯复壮,确保一致性稳定性;鼓励选育优良品种,实施登记保护权益;鼓励产学研联合,促进新品种成果转化;支持种子种苗异地繁育,防止品种退化;制订种子种苗标准,确保生产经营质量;鼓励种子加工包装,保护企业品牌权益;种子销售建立标签制,种子质量可追溯;依法打击制售假种子,监管市场有秩序。 中药材种子种苗专委会将一如既往的投身于中药材种子种苗的推广应用工作,发挥引领作用,选好种、育好苗、种好药;发挥指导作用,培育良种,制订标准、转化成果;发挥自律作用,规范生产、规范流通、规范产品;发挥服务作用,为种子种苗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发挥参谋作用,为政府制订政策提供信息和建议;发挥促进作用,推动中药材种子源头工程顺利进行;发挥保障作用,促进中药质量保证和追溯体系建设。 种子专委会秘书处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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