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枝莲与半边莲临床应用类辨附伤寒论第
半枝莲与半边莲临床应用类辨 半枝莲与半边莲在本草上虽早有记载,但过去在医药界一直未加注意,平时很少应用。自从民间用半边莲治疗血吸虫病腹水和治蛇毒咬伤有效后,才引起各地医药界的重视。此两药在名称上颇为相近,很容易混淆。究其科属形态是有区别的,在功能主治上也有不同的地方。 半枝莲俗称牙刷草,是唇形科植物狭叶韩信草的全草。味辛,性寒。能清热解毒,利尿消肿。常用于热毒疮疡、毒蛇咬伤,以及肺痈等症。 建国六七十年代医家将本品开始用治肝炎,肝肿大、肝硬化腹水及肺癌,胃肠道癌有一定功效,所以列为治癌常用药。 半边莲为桔梗科植物半边莲的全草。味辛,性平。能利水消肿、解毒。用于大腹水肿(晚期血吸虫病腹水)、面足浮肿等症。对蛇毒咬伤者,内服、外敷均可;对蜂蝎刺螯及疗肿初起而肿痛麻木者,用本品和食盐少许,捣敷患处,能出黄水而愈。 六七十年代医家来用治胃癌、直肠癌,与白花蛇舌草、八月扎等药配合应用。用治肝癌,可与半枝莲,石见穿等药配合应用。 据江苏新医学院临床验证:用半边莲、生半夏(或天南星)捣烂和鸡蛋清调敷局部,并内服半边莲煎剂或半边莲汁,对毒蛇咬伤有显著效果。 《伤寒论》第68条芍药甘草附子汤各家解说 《伤寒论》条文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尤在泾《伤寒贯珠集》 发汗不解,反加恶寒者,邪气不从汗而出,正气反因汗而虚也。是不可更逐邪气,当先复其正气。是方芍药之酸,可以益血,附子之辛,可以复气,甘草甘平,不特安中补虚,且与酸合而化阴,与辛合而生阳也。 ?曹颖甫《伤寒发微》 发汗病不解,未可定为何证也。“汗大出,恶热”,则为白虎汤证。外证不解,汗出恶风,则仍宜发汗,为桂枝汤证。若反恶寒者,则为营气不足,血分中热度太低,不能温分肉而濡皮毛,故反恶寒。芍药甘草汤,在误服阳旦汤条下,原为血不养筋,两脚挛急,疏导营血下行之方治。今微丝血管中血热不充,至于不能抵御外寒,故用芍药、甘草以疏达营血,使得充满于微丝血管中,更加熟附子一枚以助之,使血分中热度增高,而恶寒之证自愈。 79版《伤寒论选读》 汗后阴阳两虚的证治。 发汗而病不解,有表证未罢及病情发生变化的区别。若是表证不解,则发热恶寒、头痛身疼、脉浮等证仍在。今发汗后,而反恶寒,是恶寒较前更甚,并不提及发热脉浮等,知非表不解,而是病情有变。从“虚故也”之断语及用芍药甘草附子汤来看,本证当属阴阳俱虚,阳虚则恶寒更甚,阴虚则可能有脉微细(参考60条),脚挛急(参考29条)等证。 扶阳益阴。 ?《刘渡舟伤寒论讲稿》 第69条与第71条密切相关。因此,我们把这两条合起来学习。这两条告诉我们:发汗既可伤阳,也可伤津液。伤阳者多从寒化,伤津液者多从燥化。究其原因,发病有寒热之分,有阴阳之别。这些都体现中医辨证思想不是机械的,而是因人而异的。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为什么要发汗?意在言外,就是有表证。表证就会有恶寒,“有一分恶寒便有一分表证”,经过发汗就会解除。如果发汗以后“反恶寒”,指恶寒不仅没有解除,反而更加严重了。凭脉辨证,如果脉浮,浮为在表,还可以发汗。《伤寒论》有“一汗不愈而再汗”“一下不愈可以再下”之说。如果脉不浮,反见沉,迟,则恶寒就是“虚故也”,发汗以后伤了营卫之气,不能固密体表,也不能温分肉,肥腠理,就会出现恶寒。 针对这种情况,就不要再发汗了,应当以“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芍药配甘草,酸甘化阴,主补营阴;附子配甘草,辛甘化阳,主补卫阳。 “不恶寒,但热者”,“但”字有限定的意思,强调只有发热,没有恶寒。不恶寒,提示发热并非表证所致。发汗以后,津液耗伤,胃中干燥,虽表解而里未和,就会出现蒸蒸而热,也就是“但热者”。“实也”,阳明胃家实了。 虽然是阳明实证,但还没达到大便燥结的程度,只是蒸蒸而热,所以既不能用小承气汤治大便硬,也不能用大承气汤治大便燥结,只需用调胃承气汤“微和胃气”,清胃泄热即可。 这一条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都是发汗后病不解,既有阳虚生寒者,也有津伤化燥者,体现了中医的辨证论治思想。 ?大塚敬节《临床应用伤寒论解说》 本条论述发汗后表证解而里证尚未解,转为少阴病,出现恶寒之证治。因此不言表不解,而云病不解。 那么,表证若去,恶寒当止,却反而出现恶寒,此处“反”字意在提示该恶寒并非表证之恶寒,而是阴证之恶寒。 世人往往误认恶寒为表证,而以发汗剂攻之,所以在此加入“虚故也”的旁注,以警戒之。 该恶寒同桂枝加附子汤、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等证之恶寒而使用附子,其阳气如果恢复,恶寒乃可止。 该方宜用于芍药甘草汤证而又有手足厥冷、恶寒等症状的场合。可参考第十七条的芍药甘草汤条。 成不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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