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

近日,肺炎感染疫情引起政府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现已被证实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此病毒命名为“新型冠状病毒”(-nCoV)。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中我们可以做些什么?病毒如何防控?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是一个大型病毒家族,有多种不同的种属,可分别感染

人、动物和禽类等。在此之前,已知可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6种,感

染后发病的严重程度从普通感冒到重症疾病不等。新型冠状病毒是指

以前从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新毒株,此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

为首次发现人类感染,被WHO命名为-nCov。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哪些症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伴有干咳;

部分患者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道窘迫综合征、

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

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3.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能治好吗?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疾病没有特定的治疗方法。但许多症

状是可以处理的,因此需根据患者临床情况进行治疗。多数患者预后

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4.哪些人容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什么途径传播?有没有发

现人传人的情况?

在确诊的病例中,大多数病例与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暴露相关,少

数病例否认有华南海鲜批发市场暴露史,个别病例曾接触过类似病例,

目前已发现医务人员感染病例和社区传播。现有的调查结果表明:有

持续人传人的风险。

卫健委印发新型肺炎国家版诊疗方案修订版:抗病毒可试用这两种药物

1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获悉: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近日向各地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和全国各省(区、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程序的通知》(以下分别简称《诊疗方案》和《确认程序》)。

某地疾控部门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单位召开相关会议时,已经在会上说过了上述文件的内容。

记者注意到,《诊疗方案》对此次疫情相关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举例来说,如何判定疑似病例,方案提出了需符合两方面的条件;再如,在肺炎病例的确认程序上,方案明确各省级疾控中心可从3家公司选择相关的核酸检测试剂盒……

《诊疗方案》提出,抗病毒治疗方面,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万单位,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毫升,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每次2粒,一日二次。抗菌药物治疗方面: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加强细菌学监测,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药物。

符合两个条件将被判定为疑似病例

《诊疗方案》在“临床表现”中指出,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1月21日,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图片来源:新华社

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

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一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诊疗方案》进一步做了病例定义。其中,疑似病例(原观察病例)应同时符合两条:

一是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二是临床表现:发热;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其中,胸部影像学表明,患者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与疑似病例相比,确诊病例要求:在符合疑似病例标准的基础上,痰液、咽拭子、下呼吸道分泌物等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监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此外,《诊疗方案》还对重症病例、危重症病例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可试用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治疗

如何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这无疑是最近几天全社会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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